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商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供应链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规定,经审议,拟对以下企业及项目(详见附件)给予支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1日—4月17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1日
[ 返回首页 ]
上一篇: 坪山区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专项委托服务交易结果公告
下一篇: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2023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拟资助名单公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