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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做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2〕10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深圳市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4月14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含起止日当天)。
(一)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包括2020年授权专利、2021年授权专利、2022年授权专利);
(二)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包括2020年授权专利、2021年授权专利、2022年授权专利);
(三)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后资助;
(四)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部分);
(五)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运用资助;
(六)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补贴;
(七)专利代理从业培训项目资助;
(八)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
请各申请人按照附件:《深圳市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按照要求积极申报知识产权资助资金,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水平。
本次项目均实行线上全流程无纸化、集中申报的方式,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户进行申报,为确保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所有申报主体的注册账户应获得五级(原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项目申报,请牢记五级(原L3)账户名称及密码,以免影响项目申报及进度查询。新认证或再次认证五级(原L3)账户的申请人,请先将浏览器缓存清空再登录申报系统。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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