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东莞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4-18 10:49:15

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实施“2023年重点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项目”及“2023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贴息项目”的通知》(东工信〔2023〕66号),现组织2023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贴息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分网上在线申报和纸质书面申报两个阶段,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启动网上在线申报,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提交纸质书面材料。

(一)网上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

(二)纸质书面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星期四),企业递交纸质申报材料至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加盖公章后,汇总报至市工信局。

 

二、工作要求

请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落实政策宣传,按申报指南要求对企业具体项目申报纸质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于限期内送至市工信局融资促进科。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东莞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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