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采购“2023年宝安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服务”项目服务商的公告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4-23 15:50:27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对宝安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的服务和培育工作,实现增量提质,现面向社会征集“2023年宝安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服务”项目服务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服务范围

(一)培育库建设工作

深度挖掘宝安区优质企业250家以上,并进行企业发展情况分析。通过宝安科技园区、“宝安发布”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国高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发掘和培育高成长性企业,建立宝安区高成性科技企业培育库。

(二)导入服务资源

1.科技金融服务。联同相关专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银行惠企金融产品等解决高成长性企业融资难问题;

2.创新发展服务。帮助创新资源在企业间高效流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力度,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3.组织高成长性企业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对标先进,促进合作。

(三)实施高成长培育工程

走访服务企业250家以上,加强对加强对宝安区优质企业的培育和服务。

1.产业集群。围绕重点产业集群,精准引育链主型、关键性企业,推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

1)协助培育一集群一链主。围绕重点产业集群遴选出处于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优势地位、对产业生态构建有重大影响力的“链主”企业,在产业空间、工业投资、技术创新、金融服务、人才保障等领域予以重点支持。

2)协助搭建一集群一平台。鼓励“链主”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共建测试认证中心、技术研究院等公共技术平台,共享共用科技设施、仪器设备,协同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3)协助制定一集群一政策。对标最好最优最先进,精准出台专项支持政策,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断点,提供全链条支持环境,推动集群发展能级跃升。

4)协助打造一集群一园区。创新专业园区开发模式,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建设运营专业园区。支持“链主”企业及上下游企业向专业园区集聚,打造创新资源密集、分工协作高效、辐射效应显著的产业集群。

2.国高规上化。收集国高非规上企业营收、主营业务等相关信息,推动国高非规上企业向规上国高企业迈进。

1)协助推动符合纳统条件企业达规纳统。梳理年度营业收入达2000万以上的非规上国高企业,与区统计局、各街道形成工作联动,共同推进达规企业尽快形成纳统,确保应统尽统。

2)协助培育准“规上”企业增长达规。梳理年度营业收入1500万-2000万的非规上国高企业,加强给予全方位的服务支持,推动增长达规。

3.国高专精化。收集国高成长性、创新性等相关信息,推动国高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市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采购金额

28万元(大写:贰拾捌万元)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深圳市的社会组织及企事业主体;

2.具有4A级及以上资质者优先;

3.有良好的企业关系基础;

4.近三年有承接政府职能相关经验且5项及以上者优先;

5.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中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未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诚信档案黑名单。

四、申请材料

1.“2023年宝安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含具体工作方案、工作安排、报价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合同等佐证材料(盖公章、扫描件)。

五、其他事项

1.符合条件的服务商,请于2023年4月27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通过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邮箱:并将以下文件,送往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552室。欢迎广大公司踊跃参与。

1)投标文件正式件(盖骑缝章)10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1份;

3)项目委托书(盖公章)1份;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1份;

5)项目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1份。

2.服务商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未尽事宜,请与宝安区科技创新局联系。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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