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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制造业当家”等重大战略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促进我市“20+8”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共设31个赛项(详见附件)。其中,数字建造(BIM)、电动港机装卸机械司机2个项目为面向全国举办的“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由我局指导有关部门组织开展。
(一)统筹规范实施竞赛活动。各承办单位要做好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在竞赛名称、技术标准、参赛条件、组织实施、规范管理、资料报送等方面严格按照《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2〕15号)执行。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原则上在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原则上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周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适度控制规模,制定安全生产等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各项职业技能赛事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三)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加大赛事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新媒体等渠道,加强竞赛赛前、赛中、赛后宣传,扩大职业技能竞赛的影响力,弘扬高技能人才的优秀成绩,努力营造尊重技能人才、重视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有条件的承办单位开放办赛,持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宣传活动,宣传技能人才政策,展示技能人才队伍,增强社会各界对技能人才的认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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