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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下达给你们,共立项110项,资助880万元(详见附件)。
请登陆我局业务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2023年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网上初次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17∶00,纸质《任务书》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31日17∶00,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项目立项。因今年财政经费预算紧张,项目资助经费从10万元调整为8万元,自筹经费及经费预算明细也须作相应的调整,同时项目执行期统一为2023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除上述经费预算和执行期须按要求调整外,《任务书》中其余内容须与申报书内容一致。《任务书》经我局网上审核通过后,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经签字、盖章后,送至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一区综合窗口。原则上在《任务书》终止日前3个月内不得申请变更;《任务书》到期后6个月内须主动提交验收申请,逾期6个月不提交的,验收结论为不通过(东莞市科技项目管理业务系统提交验收申请通道常年开放)。请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抓好项目实施,确保科研任务顺利完成。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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