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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
现将2022年松山湖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补贴申请机构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
公示日期: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6日。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向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反映或投诉。投诉应提交标注实名(公司名称及盖章或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的异议书及支持异议的证据。
申请机构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申请机构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经查实后,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申请机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一经发现造假,取消享受补贴的资格,追回已享受的补贴资金,并予以通报。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山湖分局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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