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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消费者: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2022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实施细则》,经相关专业机构审核,共计1342名申请人符合购车贷款利息补贴标准,现将审核通过名单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购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划拨利息补贴资金。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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