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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深府规〔2022〕3号)和《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青年科技奖实施细则》(深科协〔2022〕20号)(详见附件1、2,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青年科技奖提名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奖项:
2023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的青年科技奖,授奖人数不超过8人。
二、提名资格及要求:
(一)提名资格
提名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以下单位和个人可提名市青年科技奖的候选者:
市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各区政府(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科协;
全职在本市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市长奖和青年科技奖获奖者;
本市高等院校、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
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较高社会知名度且有开展科技奖励工作经验的社会组织。
提名资格及申请办法详见《2023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青年科技奖提名工作指引》(详见附件3)
(二)提名要求
提名单位和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者的真实情况,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规范提供有关材料,对提名材料的完整、真实、可靠性、合法性负责,并承诺不收取提名费用,在提名、答辩、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
三、被提名人的条件
被提名人用于提名奖励的主要工作业绩应当在本市完成,并满足《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年龄不得超过38 周岁,即1984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者。
四、提名材料填报
填报人登录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青年科技奖提名系统在线进行填报、提名等工作,在线提交相应的提名书附件材料和签字盖章扫描件。提名书填写应当真实、可靠、完整,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请严格按规定字数、页数填报。
属于两个或以上完成人合作完成的业绩,必须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证明、出具合作完成的证明材料,同时征得合作人同意。
五、受理时间:
1、提名及网上填报时间:2023年5月11日-2023年6月29日18:00;
2、纸质版提名书提交时间: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30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深府规〔2022〕3 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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