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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东府〔2022〕1号)、《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型制造及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拟对2021年1月1日起获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的申请项目纳入资助计划。我局对企业申报的“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中心示范项目”,按流程开展了形式审查、征求意见等工作,现将《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中心示范项目资助计划》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提出,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提供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5月17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服务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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