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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企业开展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加快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步伐,根据《东莞市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东工信〔2023〕47号)、《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2〕215号),现组织申报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贯标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企业属于工业企业、生产服务业企业,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已取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证书(新版),或完成贯标证书(旧版)换新证;新取得或换证等级达A级(含)以上(详细申报要求见附件)。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企业《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并上传申报资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30日下午17:00。
附件: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贯标项目申报指南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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