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品牌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5-19 11:30: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现开展2023年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品牌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做好事前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要求

  (一)备案申请人

  申请单位为在龙岗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

  (二)备案活动

  申报备案的项目、活动以宣传深圳高新区龙岗园区为主题。

  二、备案材料

  项目备案申请表(详见附件)、高新区品牌活动或项目的方案和经费预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材料递交

  申请单位将备案材料按顺序排列,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每份装订成册,报送至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11室。

  四、递交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7日。逾期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高新区龙岗园区发展专项计划品牌建设项目备案申报表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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