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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各企业:
为充分发挥院士(专家)的技术引领作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与资助办法》(深府规〔2021〕4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科协”)决定开展2023年度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对象
在深圳市(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等)依法注册满1年及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按照《2023年度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指南》执行(见附件2)。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填写《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3)及提交附件资料(见附件2),提供材料如下:
1.整套申报材料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需附封面和目录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
2.另附《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申请表》提交无需附加其他申报材料,打印成册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不胶装)。
申报材料自通知挂网5个工作日后开始受理,受理材料时间为20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3日(星期五)16:00时前。请各单位现场递交纸质材料至市科协921办公室(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电子版申报书材料(word+pdf格式)及申报企业登记表(附件5,只需提交excel)压缩后以“**单位+2023年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命名形式报送至市科协政务邮箱kxxhb@shenzhen.gov.cn。所有纸质材料只接受现场登记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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