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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工作要求,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我局于2023年4月20日通过官网和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对《深圳市关于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共收到1条意见。现将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示。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市关于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5月26日
附件
《深圳市关于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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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议人/单位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星商****(深圳)有限公司 (qiyang@st*****x.com) |
第三章第(十三)条:强化企业品牌建设 建议第三章/第(十三)条“强化企业品牌建设”中加入对企业营销推广费用进行资助的内容,如最高给予100万元资助,以进一步帮助企业缓解资金成本压力。 |
已与建议单位电话沟通。反馈意见已被部分采纳。 第三章第(十三)条“强化企业品牌建设”中加入:“对符合条件跨境电商企业的营销推广费用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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