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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和《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制了2023年产业有序转移资金省重点支持建设主平台注入资本金项目计划,现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4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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