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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深圳市龙华区数字经济三年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加快推进我区企业数字化转型,我局拟计划依托龙华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创新中心引导企业上云上平台,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龙华区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标杆企业及龙华区小微企业上云计划服务的企业原则上必须是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包括非纳统企业)均在龙华区,截止启动公示日期依法注册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且属于龙华区鼓励类和允许类产业的法人企业,特殊规定除外。当年将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迁入龙华区(非纳统企业除外)的重点企业,经审核同意,也可提出申请。
二、申报材料
(一)华为云服务申请单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
(四)申报龙华区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标杆计划的企业需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申请材料均准备一式两份。
三、认定标准
(一)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标杆计划
上一年度产值/营业收入/销售额达到或超过2000万元,且全部或部分生产、研发环节在龙华区内并纳入龙华区一套表的工业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
为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加快实现智能转型,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创新引导作用,在每年项目启动公示后的一月内,按照以下级别顺序对企业进行扶持,每年每家企业发放云服务现金券不高于100万元:
1.上一年度产值/营业收入/销售额10亿以上企业;
2.上一年度工业和服务业百强企业(不包括10亿以上企业);
3.上一年度产值/营业收入/销售额1亿以上企业(不包括工业和服务业百强企业);
4.其他符合认定标准的规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
上述同一级别中,优先支持开展研发协同、生产协同、供应链协同、数字工厂、大数据治理、人工智能等数字化转型场景的企业和上一年度参与计划的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标杆企业。
启动公示一个月后,对所有参与申报的企业,按照提交申请资料的企业级别、先后顺序进行审定。
(二)小微企业上云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符合扶持标准的企业,将按照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的先后顺序进行审定,每家小微企业发放云服务现金券不高于5万元。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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