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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双招双引”工作,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举办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现对相关单位举行的重大科技创新活动开展事前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对象: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执行单位。
二、备案时效:常年受理,且需在活动举办前申请备案。
三、备案条件:申请备案的重大科技创新活动,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活动由国家、省、市、区政府有关部门主办、承办、主导或者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二)活动在南山辖区举办或以南山区为主题在辖区外举办;
(三)活动内容符合科技创新主题,且对南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活动资金预算制定符合科学合理、经济节约的要求。
四、备案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该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由国家、省、市、区政府有关部门主办、承办、主导或者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方案[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经费预算[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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