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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企业上云上平台资助类项目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第八条
对区内规上工业企业经报备的基础设施上云、平台系统上云、业务应用上云,切实提升工业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通过上云成效评定的区内企业,按照云平台服务商收取项目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
二、申报条件
(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深圳市龙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
(二)2021年10月8日(含)后交付完成相关基础设施、平台系统或业务应用上云,并在交付完成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三)上云项目已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备,并通过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的上云绩效评定。
(四)云平台服务商收取项目费用不低于10万。
(五)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六)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七)已获得龙华区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创新中心、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资助项目资助的,不得重复申请。
三、申报时限
自公告发布日至2023年6月18日。
四、申报材料
具体申请材料按照《操作指引》规定(详见附件1)。
注: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五、其他事项
(一)相关操作指引已发布,请关注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
(二)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请先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三)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地址为: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大厅)
(四)预约办理:申请人通过预审后,需通过“i深圳”APP或深圳掌上政务小程序预约“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号办理,未预约不予办理。
(五)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申报截止日期顺延3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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