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卓越机构奖申报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6-13 11:26:50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促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专项资金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度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卓越机构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

  2022年度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卓越机构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综合贡献奖励)。

  二、申报对象

  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申报时间

  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四、申报条件及标准

  对申报本项目的年营业收入前10名的机构,按年营业收入每满5000万元给予10万元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五、申报网址

  申报单位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六、申报材料

  (一)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或商事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开户银行和账号复印件;

  (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资质证明(验原件);

  (六)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机构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说明;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上级政策扶持标准的项目,优先向上级部门申请,对已获得上级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助;

  (三)本奖励事项所称营业收入,是指机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相关业务形成的营业收入(含代收代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其中代收代付部分按50%计算,并以区人力资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的数据为准;

  (四)本奖励事项所称年度为自然年度,扶持金额向下取整到元。

  八、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二)申报机构通过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骗取专项资金的,由区人力资源局责令退回已发放资金,并按照《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三)各项材料报送样式参考附件“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卓越机构奖业务办理指南(2023版)”。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下载: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卓越机构奖业务办理指南(2023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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