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投资推广署关于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车展宝安区夏季汽车促消费活动的公告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6-14 10:07:30

各相关单位、各消费者:

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市场信心,持续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经济平稳增长,现对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车展宝安区夏季汽车促消费活动进行公告。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6日(含)至2023年7月15日(含)。

 二、活动内容

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15日,消费者在宝安区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详见附件1)购买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新车(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营运车和特种车)的,提交购买单辆汽车的合同、发票等材料申请补贴。同时,机动车行驶证、车企预审证明需在2023年7月31日24:00前提交,完成正式申报。未及时提交行驶证和车企预审证明完成正式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该名额。其中,车企预审证明是由各汽车销售企业在购车人取得合同和发票后,结合实施细则材料要求进行预审并开具的盖章证明文件,由汽车销售企业提供。鼓励在宝安辖区保险机构(详见附件2)购买车险。

三、补贴标准

本次活动总资金预算5000万元。按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分四档给予补贴,每档设置补贴总额,在符合补贴条件的前提下,同档位的所有申请人都可申请补贴,在不突破单台最高补贴标准的前提下,平均分配该档位扣除叠加补贴金额后的补贴总金额:

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设置补贴总额1000万元,每台最高补贴0.8万元,新能源车叠加补贴1000元/台。

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25万元(含)至35万元(不含)的,设置补贴总额2000万元,每台最高补贴1.3万元,新能源车叠加补贴1000元/台。

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35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设置补贴总额1300万元,每台最高补贴1.8万元,新能源车叠加补贴1000元/台。

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设置补贴总额700万元,每台最高补贴3万元,新能源车叠加补贴1000元/台。

上述车型按照行驶证是否登记为新能源牌照为准进行区分,登记为新能源牌照即认定为新能源汽车,否则为燃油车。

在活动期限内,每位申报人仅能申请1次且1辆车的本活动补贴,本活动开展不影响国、省、市消费补贴政策的获取。具体申请方式请关注将于近期出台的活动实施细则。

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投资推广署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车展宝安区夏季汽车促消费活动企业名单

2.2023年宝安辖区保险机构名单(财险)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推广署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1.附件1:宝安区夏季汽车促消费活动企业名单.xlsx

2.附件2:宝安辖区保险机构名单(财险).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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