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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南山区全链条创新孵化生态系统,发挥产业资源和金融投资服务优势,鼓励龙头企业、新锐行业服务机构、知名金融机构、头部创投机构等单位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现对相关单位设立并运营的专业引领型(生物医药领域)孵化载体开展事前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对象:注册地在南山区且在南山区内设立并运营生物医药领域专业类孵化载体的主体单位。
二、备案时间:2023年6月21日 – 6月30日。
三、备案条件:申请备案的孵化载体,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注册在南山区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在南山区内设立并运营生物医药领域科技企业孵化载体;
(二)设立单位为龙头企业(2022《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联合会“2022中国500强企业”)、头部创投机构(清科“2022年中国创业投资机构100强”)、新锐科技行业服务机构、知名金融机构;或上述机构在南山区的关联主体,包括存在股权投资、商业合作等关联关系。
四、备案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设立单位为龙头企业(2022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联合会“2022中国500强企业”)、头部创投机构(清科“2022年中国创业投资机构100强”)、新锐科技行业服务机构、知名金融机构证明材料;或上述机构在南山区的关联主体,包括存在股权投资、商业合作等关联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申报单位发起设立孵化载体的项目运营方案、单位内部决策等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申报单位发起设立孵化载体的项目预算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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