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央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6-25 9:12:52

各有关企业:

  为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鼓励企业进口先进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和先进技术等,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我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央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时间: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8日18:00。

  2.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21日18:00(仅限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

  本事项的《申报指南》(包括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受理时间等)、《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和《申报系统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度中央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

     2.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

     3.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度中央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操作指引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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