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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园区大力招引软件和互联网企业落户宝安,推动宝安区软件产业集聚发展,我局现开展软件园达标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经认定的软件园(楼宇),入驻的规模以上软件和互联网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的,给予运营主体达标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园区运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2.园区(楼宇)被区业务主管部门认定为软件园(楼宇);
3.申报年上一年度园区(楼宇)内规模以上软件和互联网业企业在宝安区的年度合计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6月27日一7月10日(10个工作日)
纸质材料接收时间:2023年6月28日一7月11日(10个工作日)
五、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宝安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为: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
六、注意事项
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2.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3.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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