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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坐落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东莞,于2017年12月22日启动建设,是广东省第一批省实验室之一,布局有前沿科学研究、公共技术平台和大科学装置、创新样板工厂、粤港澳交叉科学中心四大核心板块,将形成“前沿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技术研究→产业转化”的全链条创新模式,定位于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新材料研发南方基地、国家物质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粤港澳交叉开放的新窗口。
为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氛围,集聚优秀学者,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高水平成果产出,实验室特设立开放课题基金,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的研究项目。现公开发布2023年度开放课题指南,诚邀各有关领域的科研人员进行申报。
凡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人员均可向实验室申请开放课题,在研课题负责人和参与人仅限承担或参与一项开放课题。鼓励联合实验室科研人员组建团队开展研究,加强合作与交流,实验室人员不参与经费分配。鼓励联合东莞相关领域优势企业组成课题组联合开展研究。
2023年度开放课题基金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2023年度开放课题基金资助面上和重点两类课题,资助期限为2年。面上课题资助力度为10万元/项,资助数量拟定30项;重点课题资助力度为20万元/项,资助数量拟定15项。最终课题数量及资助经费根据实验室经费、课题申请数量及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经费使用采用包干制,无需编制预算,具体经费使用范围按照《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版)》(见附件)执行。
开放课题鼓励产出高水平成果。开放课题取得的有关论文、专著等成果应标注“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open research fund of Songshan Lake Materials Laboratory)(课题编号)”。实验室须作为第一标注。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成果权利人应为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2023版)》(见附件),不得提交含有涉密内容的课题申请。申请书经本人、参与人及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7月30日前一式一份邮寄至实验室(以邮戳为准),电子版28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具体要求详见申请书内填报说明。
课题执行开始时间统一为2024年1月1日,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松山湖材料实验室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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