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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2〕215号)的有关精神,我局制定了《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租金补助项目入库申报指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入驻东莞市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其中,对已享受2021年、2022年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租金补助项目的企业沿用原标准进行资助直至补助时间满36个月。对2023年新申请企业按照“第一年入库登记、第二年市财政补助、第三年所在镇街财政补助”的方式进行扶持。
市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包括南城天安数码城、南城南信产业园、松山湖光大We谷、松山湖中集智谷、松山湖国际金融创新园。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企业登陆“企莞家”网站注册后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
附件: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租金补助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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