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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深光人规〔2022〕1 号)规定,经各街道推荐和专家评审,现将2023年度创业孵化基地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单位: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广场路一号办公区主楼6楼607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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