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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以下简称“省知保协会”)现已启动2023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并在协会官网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知保协发字〔2023〕17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企业要求成立满三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于已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企业(含2023年度),不再接受申报。
支持、鼓励我市企业自愿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企业按照省知保协会《通知》(获取路径: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官网首页-活动通知)要求开展网上注册登记、资料系统填报及电子文件储存寄送工作。
省知保协会将对申报企业所填报及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引入第三方数据库公司对填报的历年各类知识产权数量进行验证核查。
(一)系统填报: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官网首页-广东省知识示范企业申报系统专栏”进行填报和材料提交。
1.注册登记。申报单位可通过申报系统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填写基本信息后进行申报。一个企业只能注册一个账号,去年已经注册的企业,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完成本年度的申报即可。
2.填报资料。申报单位注册后通过网络页面填写申报表及上传证明材料,完成系统申报。
(二)邮寄:申报企业完成系统填报后,将全套申报材料扫描件(申报表同时提交excel版及pdf版文件,电子版文件命名时请标注单位名称,并按上述佐证材料清单编号和命名)存储在U盘邮寄至协会(不退还),请在U盘上粘贴带有单位名称的标签。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67号中科院创新大楼A座801室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三)推荐及评审:我市申报企业无需我局评审推荐。省知保协会将直接参考申报企业是否被认定为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单位)、申报系统分值等情况进行推荐及评审。
请申报企业按《通知》要求的时限完成系统申报及资料邮寄,企业系统申报及资料邮寄(以交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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