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龙岗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扶持项目(商业类)申请指南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7-11 14:52:01

各相关企业: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现开展2021、2022年度龙岗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扶持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申报企业务必认真阅读《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以下全文:

 

  一、扶持范围

 

(一)纳入龙岗区限额以上商业企业统计数据库且上一年度销售额(营业额)规模、增速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

(二)扶持对象:2021、2022年度符合以下要求的企业。

①企业2021年度对比2020年度销售额(营业额)规模、增速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

②企业2022年度对比2021年度销售额(营业额)规模、增速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

 

  二、资助标准

 

批发企业上年度销售额达到10亿元(含)-30亿元且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批发企业,按照销售增长额的0.3‰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不超过100万元;或上年度销售额达到30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批发企业,按照销售增长额的0.6‰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不超过200万元;或上年度销售额达到100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批发企业,按照销售增长额的0.8‰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不超过600万元;或上年度销售额达到150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批发企业,按照销售增长额的1.2‰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不超过700万元;或上年度销售额达到200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批发企业,按照销售增长额的1.4‰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不超过800万元。

 

零售企业上年度销售额达到1亿元(含)-10亿元且同比增长10%及以上,或上年度销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零售企业,按照销售增长额的1‰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不超过100万元。

 

餐饮企业上年度营业额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按照营业增长额的3‰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不超过50万元。

有数量限制,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视申报情况,我局据以对资助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三、申报时间

 

2023年7月10日-7月24日晚上10点整,逾期视作放弃申报。

 

  四、申报方式(分为两部分)

 

第一步:“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申报流程

企业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产业资助”,在业务类别中选择【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扶持项目(商业类)】栏目,然后选择相应年度项目进入申报。

需要提交的申报资料如下(全部以PDF格式文件进行上传):

(一)申报表格

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企业填写和上传。

(二)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三)企业简介

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地址、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市场情况、人员情况、发展趋势、土地权属使用等情况。

(四)年度统计报表

①按企业所申报年度项目提供统计年度报表

需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统计报表,“批发、零售企业提供:101-1、E103、E104-1表”、“餐饮企业提供:101-1、S103、S104-1表”;

②2021年新纳统企业,且2020年不在统计数据库或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2020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和2021、2022年度统计报表;

③2022年新纳统企业,且2021年不在统计数据库或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2020、2021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1年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2020年度汇算清缴。

以上资料企业可自行从税务、统计申报系统中导出,其中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需加盖税务局业务专用章。

注:针对以上第②项、第③项情况的企业所提供的资料数据等,我局将委托以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五)企业信用报告

企业注册登录“深圳信用网”,下载企业信用报告(完整版)以PDF格式文件进行上传(如附带密码上传不成功,可打印后扫描上传)。

(六)企业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及“年度审计报告(财审)”

企业需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纳税证明及审计报告(注:2021、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和审计报告)。

(七)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八)填表声明与保证

自行下载附件,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盖章。

(九)名称变更材料(非必需)

如企业在近年发生了名称变更,请将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上传。没有变更的,则不需要提供材料。

第二步:“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流程

(一)待“第一步”预审(分别初审、复审、终审)通过后并收到“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发的短信通知,请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PDF文件资料。

(二)企业登录选择“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扶持项目(商业类)”,点击“在线办理”,按要求上传带水印的电子版资料,同时根据“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推送的短信要求的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资料交给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

 

  五、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一)企业在申报平台填报所有材料后,请等待审核。

(二)审核不通过将会驳回,经办人手机将收到短信提示,请按系统提示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

(三)企业收到“已通过线上终审”短信通知后,请登录平台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带水印的申报书(需每页盖公章)。

注:只有通过审核的申报书才带有水印,为有效件。还在审核中的申报书没有水印,请勿下载打印。

请企业在收到“已通过线上终审”短信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申请表作为封面,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书面申报材料请(单面)打印,清单如下(一份)

1.申报书(必须带水印),申报书中包括了申请表格、营业执照、统计年度报表、年度纳税证明、审计报告、企业信用报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填表声明与保证和名称变更材料(非必需)等。

2.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带现场,验原件)。

 

  六、注意事项

 

(一)企业如对自身是否纳统、纳统时间有疑问,可由企业负责填报统计数据专员咨询龙岗区统计局或辖区街道统计组相关工作人员。

(二)申报时间(2023年7月7日-7月24日晚上10点整)指企业登录并填报申请材料的时间,不含后续的修改以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但纸质材料必须在审核通过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

(三)申报期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后续工作,拟资助的企业名单将在我局网站上公示。

 

温馨提示: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资金扶持申报事宜,不接受第三方单位代为申报,请企业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附件:

1.附件1.填表声明与保证.pdf

2.附件2.模版样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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