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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圳市支持电化学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光明区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集群 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加快促进光明区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就《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3年7月13日起至8月16日下午6点止)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5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3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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