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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工业互联网标杆奖励类项目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第十条 鼓励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建设
对国家、省、市、区工业互联网标杆或试点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标杆、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等),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分别按照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标准给予每个项目奖励。同一项目获得多级认定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奖励;获得奖励后,再获更高级别认定的,奖励金额给予差额补足。
2021年10月8日(含)后获评为国家、省、市、区的工业互联网标杆或试点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标杆、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等)。
2023年7月25日-2023年8月8日
四、申请材料
具体申请材料按照《操作指引》规定,详见附件。
注:将申请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申报,一经发现中介代为申报项目,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相关操作规程已发布,请关注龙华政府在线-通知公告与广东政务服务网等平台。
(三)申报网址:在受理期间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后,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后方可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持电话咨询。
(四)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地址为: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大厅)
(五)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申报截止日期顺延3个工作日。
(六)事项咨询:
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116室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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