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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消费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受理2023年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资助类项目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消费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第五条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
对区内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经报备的基础设施上云、平台系统上云、业务应用上云的,切实提升企业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通过上云成效评定的企业,按云平台服务企业收取项目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资助,单个企业获得补贴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第八条、第十条的项目,按其规定给予资助。
根据《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资助类操作指引》申请条件“上云项目已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报备,并通过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组织的上云绩效评定”,现进行项目备案工作。备案及上云绩效评定通过后,可申请“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补贴。
1.申报主体应为实际经营地、统计关系、税务关系在深圳市龙华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已纳统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之一。
3.申请单位在2021年10月8日(含)后交付完成的相关基础设施、平台系统或业务应用上云,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4.云平台服务商收取项目费用不低于10万(含)。
5.已获得龙华区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创新中心、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资助项目资助的,不得重复申请。
6.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1.备案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6日。
2.可备案的上云项目完成验收时限:2022年11月9日至2023年7月27日。
备案业务为线下办理,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材料至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邮箱,并提交相关盖章纸质资料至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贸流通科(地址:国鸿大厦2栋614),进行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备案。申报材料如下:
1.龙华区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备案基本信息及申报书(附件1);
2.上云项目的材料及费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项目实施方案、验收材料、发票、银行流水、说明书、照片等);
3.上云成效相关依据(模板见附件2)。
1.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资助类项目完成备案后,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集中对备案项目进行上云绩效评定。
2.相关操作指引已发布,请关注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通知公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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