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7-31 9:04: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87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便函〔2023〕250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于2023年9月1日—9月15日之间(申报系统内已挂延期通知)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系统”完成信息填报,我局将择优向工信部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187号)

  2.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书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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