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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由于《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深盐府规〔2022〕2号)部分政策条款正在修订中,盐田区科技创新局现开展对其余不涉及修订条款有关项目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类型
2023年科技类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以附件申报指南为准)。
二、项目受理时间
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15日。
三、相关事项
(一)办理流程
申报单位在“盐i企”线上提交申请材料→盐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线上初审→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按程序报批→对拟资助项目公示→发布拨款通知。
(二)单个申请人的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同一企业的子、母公司不得就同一项目重复申请。
(三)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区科技创新局将申报单位列入黑名单,不接受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四)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1.被列入深圳市及盐田区失信“黑名单”的;
2.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
3.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或因恶意欠薪引发劳资纠纷的;
4.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处罚的;
5.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或其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或正在被法院强制执行重大债务裁定判决的;
6.涉嫌刑事犯罪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形。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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