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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作品要求
推荐的作品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未曾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且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
(二)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三)富有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四)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五)具有原创性;
(六)丛书为成套作品;
(七)作品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
二、推荐数量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推荐到省科技厅作品数量为5部。同时,广州市、深圳市可另推荐到科技部作品数量为5部。请各地市科技局(委)和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发动,推荐高质量科普作品参评。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2023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附件1)1份、《2023年推荐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简介》(附件2)1份以及作品实物一式7份(套)。推荐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请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纸质材料(包括所有推荐材料的纸质盖章原件和作品实物)邮寄到指定地址。
四、截止日期
推荐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8日,以收到邮寄材料日期为准。
五、遴选推荐程序
遴选工作包括形式审查、专家评议环节。按程序组织审查评议后,择优推荐上报科技部。
邮寄材料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省科技厅
2023年7月27日
附 件:1.2023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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