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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2022年“首贷户”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细则》(深中小企字〔2022〕36号)和《关于执行“首贷户”贷款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中小企字〔2023〕7号),2023年第二批“首贷户”贷款贴息项目已完成形式审查、局长办公会审议和社会公示等环节,现下达资助计划(见附件1),对深圳市亚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525家企业给予资助。有关安排如下:
请各受资助单位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申领系统,于8月14日前填报企业名称、收款银行、收款账号等信息,并上传账户证明和收款收据扫描件。
《账户证明》格式见附件2,加盖企业公章。收款收据填写格式见附件3,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收款金额按照公布的资助金额填写(见附件1)。请将收款收据粘贴在《账户证明》下方,一并扫描后上传系统(样式见附件4)。
请各受资助单位收到通知后尽快办理资助资金拨付手续,收到资助资金后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核算制度办理核算。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3年8月4日
附件:
2.账户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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