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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府〔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宝安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每年培育不超过10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对于获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1.申报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2.申报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技术实现生产要素跨厂区、跨地域高效流通,建设以宝安区为智慧决策大脑和智能制造心脏(总部+母工厂、总部+关键生产环节)的全新协同生产模式;
3.申报企业应接入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8月9日一9月5日(20个工作日)
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2.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
3.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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