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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尊重人才、崇尚技能的社会风尚,加快推进龙岗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龙岗区依法注册、纳税,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企业法人单位,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选派员工参加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或被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获奖时间在2022年8月-2023年7月期间;
(二)申报企业应为获奖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且与获奖人员参赛时工作单位一致。
企业选派员工参加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按以下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一)“全国技术能手”每人5万元;
(二)“广东省技术能手”每人3万元;
(三)“深圳市技术能手”每人1万元。
(一)申请。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表,单位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在申请表中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受理。符合申请条件要求的,区人力资源局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条件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公示环节;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奖励;
(四)公示。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调查,确实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奖励;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予以办理;
(五)区人力资源局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奖励清单。
(一)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奖励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四)企业纳税证明;
(五)获奖人员身份证;
(六)参赛相关文件(参赛证、竞赛通知等);
(七)表彰通报文件或获奖证书;
(八)参赛时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清单);
(九)申领奖励时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清单);
(十)申报单位信用证明(需同时提交信用中国、信用深圳、龙岗诚信网的查询结果)。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提交材料:
(一)现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交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16室;
(二)邮箱提交,所有申报材料扫描成PDF格式,通过邮箱发送。
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利用虚假信息或材料弄虚作假,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资金已拨付的责令退回,同时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信用监管,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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