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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我局拟开展2023年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研发奖励项目申报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查看申报指南
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的“申报指南”栏目中查看龙岗区2023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二)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1.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
2.查看扶持政策;
3.填写单位信息及申报项目信息,提交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处理;
4.后台处理完成,生成并下载带水印的申报书。
(三)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1.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
2.进入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政策申报页面;
3.填报政策项目,上传并提交申报书,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4.后台工作人员预审通过,完成线上流程。
(四)递交书面材料
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材料。
网上受理期限:8月16日—9月13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限:8月16日—9月15日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请奖励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并且相应的产品为使用于人体的药物或医疗器械。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确认在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指南,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8月16日
附件1:2023年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研发奖励项目申报指南.xlsx
附件2:书面材料受理窗口地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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