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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保障和推动市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现启动2024年市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条件
申报项目应当符合市重大项目的基本条件、规模要求及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深圳市2024年重大项目计划申报指南》。
(二)申报项目分类
本次申报项目按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两类进行申报,竣工项目不在申报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1.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重大续建项目和重大新开工项目。目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24年重大续建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2024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的,年内可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的,可申报2024年重大新开工项目。
2.重大前期项目。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赋码、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城市更新项目还须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已完成实施主体确认),正在开展前期各项筹备、2024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2024年重大前期项目。
本次重大项目计划申报采取自行申报与相关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原则上,由项目单位自行通过市投资项目在线平台自行申报;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可由市本级、各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直接推荐;社会投资重大项目,亦可经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推荐。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推荐项目也应及时登录市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完善项目信息。
本次重大项目计划申报采取线上方式,所有申报项目均应及时通过市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录入建设单位、投资计划等信息,便于后续协调调度,具体如下:
(一)登记入口
项目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进行账号注册和登陆,搜索查询“深圳市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确认”事项进行在线登记。
(二)申报时间
本次重大项目计划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18:00。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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