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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阶段性鼓励用工有关举措的通知》及《首次在深就业补贴办事指南》相关要求,现按规定公示首次在深就业补贴(单位及个人)第四批次拟发放人员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如有异议,可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们将对反映人信息及其反映的情况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核实确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将取消其资格。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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