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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定于3月12日(星期二)下午2:00,组织2019年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评审工作。根据《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经评审会认定入库的企业可申请一次性奖励5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为加快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申请入库企业进行审定,根据《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对入库企业可申请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在深圳市罗湖区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度以罗湖区地址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认定的企业。
三、评审标准
(一)知识产权要求:自主申请并或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实用新型专利1件以上,或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6件以上。
(二)企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三)企业最近一个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
3、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1.5%。
(四)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五)具有完善良好的生产、技术、财务等管理制度。
(六)具有相应的研制、生产条件及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七)企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申报材料
(一)《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系统填报后生成打印);
(二)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上年度完税证明;
(四)上年度提交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的申请文件(全套);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系统可查询)。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五、申报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3月4日-3月8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3月4日-3月8日
六、受理机关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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