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的申报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9-03-07 11:04:48

根据《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罗湖区国高培育计划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内容

鼓励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首次认定、复审通过或搬迁至罗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纳入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在罗湖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报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一)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搬迁至罗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要求注册地址及统计报表迁移至罗湖);

(三)重新复审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对首次纳入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三、资助方式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四、资助标准

1、对首次认定或搬迁至罗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重新复审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3、首次纳入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签订合同、划拨资金、监管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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