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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罗湖区国高培育计划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内容
鼓励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首次认定、复审通过或搬迁至罗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纳入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在罗湖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报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一)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搬迁至罗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要求注册地址及统计报表迁移至罗湖);
(三)重新复审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对首次纳入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三、资助方式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四、资助标准
1、对首次认定或搬迁至罗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重新复审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3、首次纳入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签订合同、划拨资金、监管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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