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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龙华府办规〔2023〕4号)以及《深圳市龙华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龙华区标准化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龙华区标准化资助项目要求详见《深圳市龙华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附件1),相关申请流程步骤见附件2。
标准研制类资助、品牌专项类资助、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类资助、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和学术讨论会及重大国际标准化学术活动资助、企业领跑者、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六大类。
标准研制类资助(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深圳市地方标准、深圳市团体标准):标准发布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前已获得过龙华区标准研制类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类资助、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和学术讨论会及重大国际标准化学术活动资助、企业领跑者、深圳标准、圳品、科学技术奖标准奖类资助:证书获得时间、活动举办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前申报过免申即享的企业不用重复申报。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止。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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