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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罗湖区2017年度大型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扶持细则》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罗湖区大型工业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资助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17年主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新建研发机构验收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在罗湖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7年主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新建研发机构经区经促局、科创局、投推局批准立项;
(三)公司会议决定成立研发机构(部门),并发布相应成立研发机构的文件,确定研发负责人和人员组成;
(四)本科以上学历的研发人员不少于3人;
(五)有研发固定场所,包括研发人员办公场地、实验室场地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场地面积不少于平均30平方米;
(六)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研发费用辅助账;
(七)开展研发活动,有研发项目立项计划(包括研发经费计划)和可行性报告;
(八)配备相应的研发设备,设备原值不少于30万元。
三、资助方式
审批数量:由数量限制,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四、资助标准
获得区经促局、科创局、投推局批准立项的研发机构,经立项部门验收合格后,按该企业2017年度研发费用投入的5%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80万元。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策决策、社会公示的、划拨资金、监管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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