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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龙华府办规〔2023〕4号)以及《深圳市龙华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龙华区知识产权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龙华区知识产权资助的条件及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龙华区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的若干规定》、《深圳市龙华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附件1、2)。
申报类别包括: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小微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资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资助、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运用配套资助、知识产权维权资助、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资助、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资助、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资助、商标品牌基地培育资助。申请材料全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银行账号和企业名称必须加盖公章(如为个人申请者,则盖指印)。
各项目申报范围和时限依照《深圳市龙华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附件2)的要求。往年已获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
此次申报材料在网上提交,请登入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先注册和登录账号后申报,申报账号等级需为四级(原L2级),申报流程详见附件3。
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资助、专利奖配套奖励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进行,相关主体无需申报,工作人员将主动联系核实情况。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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