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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度科技重大专项(第一批)项目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单位按照《申请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22日(截至24:00)。
项目受理时,申请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申请单位可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按照本指南申请材料的要求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并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无需向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二、按照《申请指南》办理程序,申请单位经审定获得资助的项目,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我委将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三、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专项课题所有技术成果须与深圳全市域时空信息平台(深圳全市域时空信息平台是深圳市政府打造智慧城市的空间数字底座,为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提供统一的二三维空间数字底板和时空信息服务能力)对接验证,并在项目中期评估、阶段性考核等项目过程管理和验收时提供相关佐证。
四、2023年度科技重大专项包括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智能机器人、工业母机、精密仪器设备、网络通信、网络空间安全、智能传感器、激光与增材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海洋产业、空天技术、区块链、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元宇宙、低空经济、数字货币、新一代人工智能,合成生物、生物育种、健康诊疗、新药与疫苗、细胞与基因治疗、脑科学与类脑智能,战略电子材料、新型显示材料、先进生物医用材料、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电化学储能、新能源汽车、氢能、核能、风能与太阳能、深地深海、量子信息等37个专项,本次发布其中23个专项,剩余专项课题预计9月中下旬发布,《申请指南》相关限项规定适用于所有专项。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度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请指南.doc
附件2:2023年度科技重大专项(第一批)课题指南.docx
附件3:填报说明和参考模板.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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