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政策第四批资助资金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3-09-01 14:54: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经管委会同意,我局将于近期向散裂中子源科学中心等18家单位下达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补贴、科普基地奖励等,金额合计166.53万元(详见附件)。请各受资助单位做好财政资助资金的账务处理和资金使用管理,以备配合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3年8月31日

附件下载: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政策第四批资助单位名单

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政策第四批资助单位名单
    以下申报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均参照《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执行,本次资助对象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单位。
资助金额合计(元) 1665295
序号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资助依据及标准 资助金额
(按活动费用的50%测算,取整数)
1 散裂中子源科学中心 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补贴 第六条 支持境内外单位在松山湖举办各类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对事前报松山湖管委会科技部门备案的科技交流活动,经评审,最高按活动费用的50%,给予单个活动最高30万元补贴,同一单位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28396
2 东莞市上市公司协会 110445
3 广东湾区智能终端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9066
4 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 32895
5 广东逸动科技有限公司 127687
6 东莞中山大学研究院 12960
7 大湾区大学(筹) 299250
8 广东先康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3525
9 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114839
10 东莞市信息技术联合会 17841
11 广东华中科技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 173246
12 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创新创业活动补贴 第七条 鼓励境内外单位在松山湖举办创新创业活动。对在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举办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训练营等活动,且事前报松山湖管委会科技部门备案的,经评审,最高按活动费用的50%,给予单个活动最高10万元补贴,同一单位每年最高补贴30万元。 100000
13 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 65145
序号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资助依据及标准 资助金额
14 东莞科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科技教育基地奖励 第九条 支持各类科技教育基地建设。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普教育基地,且认定前在科技部门或科协系统备案的松山湖单位,按等次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100000
15 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100000
序号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资助依据及标准 资助金额
16 东莞市松山湖北区学校 科技副校长补贴 第十条 鼓励松山湖中小学聘请高层次科技人才担任科技副校长,对聘请科技副校长的学校,每年给予5万元补贴。 50000
17 东莞市松山湖第一小学 50000
18 东莞松山湖中心小学 50000
19 东莞市松山湖实验中学 50000
20 东莞松山湖实验小学 50000

[  返回首页  ]

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知识产权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重点技术攻关、单项冠军,工程技术中心、专精特新

微信服务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