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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节能减排办的工作要求,我局现开展2023-2024年度宝安区节能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相关通知如下: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宝安区节能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76.8万元以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服务范围:对我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3000吨(含)标准煤以上的67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2023-2024年度节能管理服务工作。
项目服务年限:本项目合同期为一年。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项目团队(含项目负责人)人数不少于7人且角色配置完整,团队成员学科背景能够覆盖节能领域相关学科,包括电气、热能、动力、机电、自动化、暖通、给排水、环境等学科。
对我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3000吨(含)标准煤以上的67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开展节能考核:协助我局辅导企业开展节能自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及答辩;
2.协助我局辅导企业按季度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并按季度形成总结报告;
3.协助我局辅导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认证;
4.按照市工信局要求,协助我局对目标企业开展能效对标;
5.按照市工信局要求,协助我局对目标企业开展节能监察;
6.节能宣传与培训,协助我局组织策划4期节能宣传与培训;
7.按照市工信局要求,协助我局对目标企业开展工业节能诊断工作;
8.按照市工信局要求,协助我局通知、督促、辅导宝安区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开展工业节水工作;
9.按照区发改局要求,协助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填报并完善工业、信息通信业重点用能单位用能预算表;
10.按照市工信局要求,协助我局通知、督促、辅导宝安区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开展变压器能效提升工作;
11.按市工信局的要求,协助我局完成各项节能工作的任务指标,并定期提交各项工作的总结报告。
(一)投标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1.投标资质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提供)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满足投标资质要求的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相关材料
(1)实施案例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承担政府同类服务项目及企业服务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各相关合同请尽可能多提供,最多不超过25个。
(2)项目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工信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与节能相关的认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与节能相关的认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广东省级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省工信部门颁发)、广东省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省工信部门颁发)等资质的证明文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团队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
(4)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实施计划、人员配备安排、项目预期成果等内容。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因未胶装成册造成的文件损坏或丢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后果;
3.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密封日期和投标单位名称,未密封的,按废标处理;
4.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还;
5.投标文件所需要费用由投标人自费。
六、定标方式:综合评议法
七、征集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9月12日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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