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光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入园启动资助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19-03-12 10:31:09

各企业:

为加快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鼓励和支持光明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光明区经济服务局定于3月11日起开始受理2019年留学人员创业园入园启动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资助标准

对入驻我区留学生创业园的企业进行项目启动资助,资助最高20万元。其项目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符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小微企业界定标准;

(二)在我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成立时间满六个月且不超过三年;

(三)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

(四)职工人数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其中研发团队须有1人以上全时工作的核心人员。

 二、 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陈工,联系电话:0755-21388803。

  深圳市光明区经济服务局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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