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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操作规程,现对报送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2023年第四次会议拟审议的资助名单进行公示。
凡对拟资助项目和企业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我办提出投诉意见,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办将对投诉立即展开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议。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2023年第四次会议拟审议资助项目(区科技创新局).xlsx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2023年第四次会议拟审议资助项目(区工业和信息化局).xlsx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2023年第四次会议拟审议资助项目(区人力资源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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